- June 1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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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谈共同富裕
华夏新供给经济研究院院长贾康分享了他对如何利用经济学促进共同富裕的观点。
- 共同富裕理念的演变
- 财富分配是一个经济理念,强调从较富裕的人那里拿走财富,再分配给较贫穷的人
- 中国必须从金字塔型的经济增长模式转向为橄榄型的社会
以下是经过整理的视频内容:
大家好,我是贾康,很荣幸接受邀请参加财富与社会的交流活动。我发言的题目是关于大家一直关心的共同富裕这个问题,谈谈自己作为研究者怎么形成这方面的基本认识,讨论怎么样促进中国社会的共同富裕。首先,我要勾画一下从整个人类历史发展来看,迄今为止还从来没有实现过共同富裕。但是人类社会在发展过程中间对共同富裕的憧憬和目标却闪烁着持久不熄的理想之光。《礼记•礼运篇》里面有非常代表性的一段,借孔夫子之口说出的理想社会的愿景,就是“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进入的状态是“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是谓大同。” 这显然是一个共同富裕的境界。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代表作《共产党宣言》所提出的未来社会就是要达到“自由人的联合体”这样一种境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自由发展的前提。后来马克思另外一篇代表作《哥达纲领批判》里,更具体地说到“未来社会应该是在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出来之后,社会可以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各取所需”。我们过去把它称为“按需分配”这样的一种共产主义的理想状态,当然也是共同富裕。
在自由人的联合体这样一个理想社会实现路径上面,我们现在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对于怎样理解未来社会的按需分配,从经济学的原理上来说,资源永远存在着稀缺性。哪怕社会高度发达之后,资源也仍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从这个原理的逻辑上来讲,就不可能绝对化的各取所需,一定还会有一定的差异性。
但是在人类文明发展的主潮流来看,我们确实要越来越认同所谓人类文明的提升就是要全体社会成员能够共享发展的成果。中国现在寻求实现和平崛起现代化的战略目标的过程中间,又合乎逻辑地提出了我们要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个内在逻辑也是一定要和所有的社会成员走向共同富裕,不仅是中国,应该是对于整个社会全人类文明提升。
从千年之交到现在,我们在二十年中间实现了全面小康。中央进一步提出了新的两步走的现代化推进战略。在这个发展过程中间,邓小平特别强调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这个共同富裕的目标怎么达到呢?他又非常明确地指出了,推进的路径是不可能齐头并进达到的。他的名言就是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再积极带动欠发达的地区、没有富裕起来的社会成员一起走向共同富裕。
到了十八大以后中央的指导思想与此一脉相承,而且更加强调了系统论的思维。在2021年8月17日中央的重要会议上给出了明确的指导方针,就是我们现在有了更好的基础和条件,要更好地发力推进共同富裕。我前面提到的系统论的思维实际上是把推进共同富裕看作是一种系统工程式的制度机制建设,要涉及三个层次的分配,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
关于公平与效率关系问题,可能各位朋友也耳熟能详,已经有多年的探讨。我们还有必要进一步澄清这方面的认识。我个人的看法是这样的,在汉语的语境里面讨论所谓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需要进一步把公平和效率的定义加以确认。大家都认同起点的公平,过程的公平,规则的公平。起点公平是讲比如说各种企业应该在一条起跑线上开始进入公平竞争,加上过程和规则这方面的公平,它实际上讲的是公正。这种公正就是优胜劣汰的公平竞争,和微观效益没有矛盾,并不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不需要做出权衡取舍。
实际的问题在哪呢?关于公平和效率关系,我们需要做出权衡取舍的实际上是分配结果。所谓的分配结果的公平,实际上是讲的均平,就是它的平均程度如何。如果这种平均程度过于千篇一律,就是过去我们说的吃大锅饭的状态,无法形成有效的激励,无法持续地把蛋糕做大。如果是过于的不均平就是收入分配的悬殊,甚至走向两极分化,又会出现严重的问题。
所以我们实际要处理的公平与效率关系这个问题,应该落在分配最后的结果,应该在均衡程度上做适当地权衡把握。不能走向平均主义,也不能走向两极分化。这种理性地把握和调节权衡,需要制度建设、机制优化和政策优化来达到。这也是一种从微观效益上升到社会综合绩效的权衡。我们就要具体看一下中央所强调的三次分配。
非常明确得说初次分配做大蛋糕是大前提。没有把蛋糕做大的发展,后面一切要落入一种空想。我们坚定不移地要调动积极性、解放生产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初次分配领域里,注意鼓励创业创新,激励各个方面发挥潜力和活力,发挥才智。初次分配基本的框架,是按照各种生产要素形成分配结果,使人们各得其所。
各得其所这种初次分配应该主要是市场起作用,但也要有政府的介入。政府的介入在保护产权和维护公平竞争的大前提之下,要对劳动者进行最低工资制度、劳工权益的保护。要注意以间接税适当筹集政府履行职能所需要的财政收入。这种间接税体现在我们实际生活中,中国的现在第一大税是增值税,它就是比较典型的间接税。我们并不寄希望于这种间接税能够发挥多么明显的调节作用;而主要是为政府筹集收入,保证市场竞争中间,总体来说有比较一视同仁的税负。对于经济活动的影响,它是属于政府弱调节基调上的税收调节。
对于再分配,更强调的是怎么样把初次分配形成的做大蛋糕以后的成果来切分好。切好分好蛋糕中间就会凸显政府发力的作用。这种政府的作用主要是两大方面,一个是转移支付。社会政策托底是最典型的。(政府)要对弱势群体、低收入阶层给予救济、补贴、抚恤,这是对于收入低的社会成员要抬高他们的水平, 即“抬低”。另外要以直接税的手段,比如说个人所得税,还有现在讨论的房地产税。它要使有支付能力、比较富裕的社会成员更多的给国库做贡献。这就是属于经济手段的“抽肥”。取得的这些收入要更多的用于“补瘦”。即前面说到的“抬低”要有资金来源(支持)。“抽肥” 在“抽肥补瘦”中又体现了“限高”。
两头的调节合在一起之后,我们还有一个追求的效应就是“扩中”,要使中产阶层在整个社会中间的比重得到应有的提高。提高以后形成的社会结构状态,叫做橄榄型,两头小中间大。特别富裕的富豪阶层,应该是上面那个尖;特别低收入的弱势社会群体成员应该是下面这个尖;而主要的社会成员应该是中产阶层。这是一个对达到共同富裕愿景比较生动和直观的社会结构的比喻。
除了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这次8月17日的中央会议还特别强调了三次分配。第三次分配就是我们已经在社会活动中间观察到的公益慈善的活动。它是非政府主体根据自愿原则,以道德伦理驱动良心行为式的分配。它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也非常值得我们重视。政府要积极地引导和鼓励这种三次分配,要通过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还有政策实施中间的优化,来使三次分配在中国得到长足的发展。当然总体来说国际经验和我们自己可以观察到的经验都表明,三次分配在整个社会分配的系统中间是唱配角的,它不可能唱主角,是辅助性的。在再分配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使低收入阶层得到更好地发展,形成阳光普照。
这样的一二三次分配在现实社会中是同时存在的。但是从逻辑分析,在社会再生产的过程中,它是先后依次记起的。首先要做大蛋糕,然后要二次分配起相当重要的切分蛋糕作用。做大和分好蛋糕基础之上,还要加上公益慈善的行为,使我们的分配的结果更符合共同富裕中实际的收入分配状态。
作为研究者我要特别强调,在推进共同富裕的过程中,我们在改革的深水区还是要特别注重制度创新,来打开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潜力空间。焕发活力推进现代化改革的攻坚克难是关键一招。领导人反复强调了这个意思。在中国配套改革中的财税改革,又和推进共同富裕有特别密切的关系。我们前面提到的收入分配、再分配,是政府发力的主要环节。怎么样进一步优化对于弱视群体的辅助,怎么样进一步合理地强化对于高收入群体直接税的调节,形成“抽肥补瘦”过程中的“抬低限高”和“扩中”,是要有改革作为基本的制度支撑,加上其它的政策因素,社会文化建设因素等等,来逐渐加以推进。
还有就是8月17日会议之后,中国直接税改革方面有了清晰的推进信号。议论多年观点也激烈碰撞的房地产税到底何去何从,中央现在给出了明确的指导,就是双管齐下。在房地产税,这个对消费性住房征收保有环节税的制度建设上,要积极审慎地推进立法。过去说稳妥推进立法,现在说积极稳妥。意思就是更加强调了要按下快车键,要更加积极地对立法加以考虑。同时如果要依据更多的本土经验形成对于立法的支持,就要扩大上海、重庆对已有房产税改革的试点。我们可以拭目以待。现在已经是箭在弦上,具体怎么推进还要等待有关部门给出权威的信息。
换向思维,共同富裕不是什么?要防范走偏,避免落入误区。8月17日会议上也非常明确地说,共同富裕绝对不是少数人的富裕,必须是社会成员一起走向富裕。也不是绝对平均主义导向的富裕。不能落入我们传统体制下曾经有过的大锅饭的思维。还有就是后来领导集团特别强调的,不是杀富济贫、劫富济贫。不能以行政手段和运动式的处理方式达成共同富裕的稳定状态。这不是可持续推进共同富裕理的理性思路。
另外我也想强调一下,从学者的角度来说,我们也应该意识到,我们要努力提升国民能力来促进共同富裕,但是也不能主要依靠国民能力达到共同富裕的状态。普遍地来说,大家都知道这些年股市运行有一个经验总结。这么多的散户加入股市,大家都在努力提高自己致富的能力。但是实际的结果是有一半的人赚不到钱,有30%的人是不赔不赚的,只有10%左右的人在股市上能够真正获得收益。这也说明并不是简单地靠主观上的努力提高自己的能力就能够推进共同富裕的。必然是要有其它条件造成的差异性,加上再分配调节等等的机制建设,才能够推进可持续性共同富裕。
作为今天发言结论的部分,我想强调这样几个自己的基本看法。要把中国推进共同富裕这个持久战,理解为以打造一个橄榄型社会为目标的无限趋近的过程。中国现在已经有了橄榄型上边的尖,下面还大相径庭。中国现在实际上是一个金字塔型。我们要经过一系列的努力,把下面八亿人左右的底座部分收敛成一个尖。中间部分,也就是四亿左右的中产阶层要扩大到八亿,进一步扩大到十亿、十多亿。这样特别富裕的人和明显低收入的人是这个社会中间上下比较小的部分,而中间的中产阶级应该成为最主要的部分。
推进这样的过程,我们要有紧迫感,又要有战略耐心,要有理性态度。比如说房地产税改革立法过程中,怎样在税收法定轨道上面形成社会可接受的,尽可能高水平的法律文本?这一定是要全社会共同参与,以规范的公共选择,形成充实地可接受方案,再动态优化调整。这一定是社会成员都可以以公民的权利来充分表达意见,然后再履行公民的依法义务。
也就是现在我们努力向共同富裕接近,和中央早就强调的“现代国家治理”的制度体系配套改革是合为一体的。“现代国家治理”作为最高决策层治国理政的核心理念,就是要体现在总体制度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不断实现的推进过程。我们需要理性地认识(实现)共同富裕的愿景还会面临一系列的复杂问题。我们要积极地应对挑战,处理好推进共同富裕过程中相关的各项改革、制度建设、政策优化的事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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