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21 November 2024

大型科技公司和支付平台向数字银行转型


作者:Chris Kapfer

数字银行和现有银行面临着来自大型科技公司和支付平台的日益增长的威胁,这些平台正在演变成全面的金融服务参与者。

  • 与商业银行信贷相比,金融科技和大型科技公司的替代信贷总额仍然很小。
  • 在替代性信贷中,大型科技公司在中国、日本、韩国、肯尼亚、加纳、泰国和越南占主导地位。
  • 亚洲的Grab和OVO等平台继续投资于新的能力,因为在2021年COVID-19大流行的加速下,他们寻求与客户建立更深的金融关系。

数字银行和现有的商业银行正面临着另一个激烈的市场竞争来源:大型科技公司和支付平台。争夺客户的战斗不再仅仅局限于电子商务或支付业务了。现在是一场成为包括存款、活期和储蓄账户在内的广泛服务提供者的战斗。

全球科技巨头已经成为现有银行的一个主要威胁,特别是在新兴市场。他们坐拥数十亿的用户群和近万亿的资本,通过其巨大的金融和市场权力掌控信息和数据的流动。可以预见的是,它们被认为是重大系统性风险的潜在来源,能够扰乱全球市场和金融系统。中国对大型科技公司的打击在全球范围内产生了反响,凸显出监管机构对中国以外的大型科技公司也越来越感到不安。

但实际上,人们认为的市场主导权,尤其是在零售金融服务领域,还没有真正实现。即使是像谷歌、Facebook、PayPal和亚马逊这样的全球性、主要是美国的科技巨头,也没有发生这种情况,至少没有在其核心业务以外的更大范围内发生。亚马逊的信用卡和商业贷款还没有发展到支持其电子商务业务之外。而苹果支付与高盛合作推出了信用卡。这两种产品都与iPhone的生态系统紧密结合。相比之下,谷歌支付仍未实现其成为一个更普遍的数字钱包的梦想,其支票账户谷歌Plex也在2021年关闭。然而,尽管Facebook、亚马逊和苹果公司提供了信用卡和贷款,但这种替代性信贷对美国国内信贷总额的贡献率不到1%,大型科技公司只贡献了11%。然而,大型科技公司在2019年跃升了8倍,达到80亿美元。

美国以外的大科技金融虽然规模不大,但也并非无足轻重。根据国际清算银行(BIS)对2019年的最新估计,替代信贷总额达到7950亿美元,占全球金融业国内信贷总额的7%左右。

就每个国家而言,除了中国(2%)、肯尼亚(5.8%)和印度尼西亚(1.1%)之外,替代信贷对国内信贷总额的贡献率不到1%,特别是在美国、日本、韩国和英国等主要市场。

然而,各国在大科技占整个替代性融资的比例上存在很大差异。大科技信贷在非洲占主导地位,而在欧洲和美国则主要是金融科技信贷贷款。在北亚,大科技信贷在韩国、日本和中国占主导地位。在东盟,除越南、泰国和马来西亚外,金融科技继续主导着替代性信贷市场。

大型科技企业通过其大型平台拥有比商业银行更多的信息优势。他们可以监测商户和微型企业家的实时现金流,并相应地构建其信贷解决方案。他们的小票小额贷款的贷款发放系统和大数据系统能够查看接近实时的收益。同时,他们能够收购银行在商业上不可行的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MSMEs)。

例如,Grab金融集团(GFG)在东南亚的平台上为200多万商户合作伙伴提供服务,可以大规模地定制其贷款产品。机器学习技术根据预测的收益来确定贷款数量。技术和数据科学也增强了GFG的收款策略。它监测哪些商户有可能偿还其逾期金额,帮助他们更好地分配资源。

GFG向新加坡、泰国、菲律宾的商户提供营运资金贷款,并通过其当地的金融技术部门OVO在印度尼西亚提供。

"Grab金融集团董事总经理兼贷款主管 Ankur Mehrotra 说:"2020年,GFG 发放的营运资金贷款中,有 60% 以上是给小商户的,而且对此类产品有真正的需求 - 我们的贷款发放量同比增长了3 倍,这得益于我们在泰国推出的商户现金预付款(MCA)产品以及在新加坡和马来西亚推出的PayLater。

"PayLater是Grab的BNPL产品,是我们的一个重点领域,目前在新加坡和马来西亚有售。他补充说,我们的目标是在今年将其推广到东南亚的更多市场。

MCA缓解了餐厅商户合作伙伴的现金流问题,将他们的一次性固定费用分解成更易于管理的每日还款,时间长达12个月。它是完全自动化和在线的。它只适用于预先批准的商户,使其在申请时没有摩擦。MCA 现在在泰国、新加坡和菲律宾提供,并将很快在马来西亚推出。

GFG最近为马来西亚的司机和送货伙伴推出了Grab Cash Financing-i,这是一种符合伊斯兰教法的融资产品。

全球科技巨头也在间接投资于东盟地区的国内大科技和电子商务平台。在亚洲,阿里巴巴持有十几个国家的支付平台的股份,包括印度的Paytm、菲律宾的Gcash、马来西亚的Touch-n-Go和泰国的TrueMoney。而这些平台在大流行期间,在创纪录的用户增长的推动下,积极地扩大了其金融服务能力。例如,在2020年,Grab有大约60万家小企业加入其平台。

这些国内支付平台在寻求与客户建立更深层次的金融关系时,继续大力投资于新功能。在某些情况下,他们获得了数字银行牌照(例如马来西亚的Boost),但他们已经表明,即使没有这些牌照(例如印度尼西亚的OVO和菲律宾的Gcash),他们也会继续将价值链扩展到小额贷款、小额保险和财富管理。

在印度尼西亚,OVO是一个数字支付、奖励和金融服务平台,自2016年以来花了很多时间研究中国平台的演变,并非常仔细地研究他们的生命周期,以便将这些见解本地化,用于自身的发展。第一阶段是通过强大的支付能力建立使用和采用。他们还追求产品的扩张,完全简单化。在财富管理方面,OVO只经营一个货币市场基金,并在2021年又扩展到一个与伊斯兰教法相关的基金。在2020年之前,它提供智能手机屏幕保护和摩托车保险,而最近它开始提供机动车保险和由保诚公司提供的医院现金伊斯兰教法挂钩的人寿保险产品。OVO还在新冠疫情期间推出了获得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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